第十章 私会
当二人走到马厩边时,胡宴三正在给陆知筝戴一支镶宝绿松石双蝶鎏金簪。
男子的声音徐徐传来。
“某无颜肖想二小姐,此去一程,山高路远,我不敢奢望。
“这是我母亲在临终前交与我的簪子,可人性贪婪,我亦如此。
“明知往后岁月悠长,情意却已无人可寄,只能唐突前来将它送给二小姐。
“只盼、盼二小姐能珍重万千,万事遂意,觅得如意郎君……”
陆知筝说不感动是假的,在那个浪花拍打海岸的时刻。
她只看到了身姿挺拔、眉目疏朗的少年,少年承接着她的窘迫,给她体贴入微的周全。
胡宴三的话未说完就被女子打断:
“胡公子,原来你信中所说的‘夜长争得薄情知?春初早被相思染’是假的吗?
“胡公子放手得实在容易!尚不知,君思我处,我亦思君。”
陆知筝含情脉脉,至此二人你来我往的试探已经全部说开。
不得不说胡宴三这招以退为进使的好,几人能看得明珠蒙尘?
何况是刚刚春心萌动女子看见心中的清风疏朗般的少年如此感伤,心中怎会没有震撼?
躲在一边的陆知予暗自咂舌。
李杵则不以为意的撇了撇嘴,也不知道三哥什么品味,陆二小姐怎么和陆大小姐比得?
不不不,三哥还是看上她的好。
他曾以为陆大小姐和娇娇娘没有什么区别,但仅仅才有过几次简单的交谈后,他就觉得陆大小姐和别人分外不同。
她是特别好的女子,陆大小姐是谁都不能觊觎的,自己配不上,三哥也是。
他们正想着,胡宴三已经开了口,像是拼命压抑着内心的激动,声音既珍重又紧张。
“某能得二小姐这句话,已此生无憾。二小姐放心,我一定好生经营生意,早日掌家。
“待你及笄,便向陆老爷求娶,好么?阿筝?”
最后那声轻如呢喃,像羽毛一样拂过陆知筝的心,她的脸庞红得如旁晚时分的漫天霞光,娇羞地点头。
“只要胡公子能实现曾经许下的诺言,在胡家的生意遍布翼国后风光迎娶我过门,给我世间女子求之不得的宠爱。
“阿筝、愿意。”
离别际,明心意。
胡宴三轻轻取下陆知筝右耳的耳坠放入怀中。
“阿筝,这只耳铛便当作你给我的信物,等我。”然后轻轻执起她的手,温柔地印下一个亲吻。
陆知筝的脸更红了:“我、我在圣都等你,你可一定要来啊。”
“傻姑娘,那是自然。”
胡宴三将她拥入怀中,还是恰当好处的力度,给了女孩足够的温存。
可陆知予看见胡宴三的脸上分明没有任何笑意,眼中尽是阴蛰。
那样心思诡谲的男子怎么会倾心一个小丫头?
如果陆知筝只是普通人家的姑娘,而不是陆家嫡二小姐,他根本不会花费心思。
胡宴三的确是这样想的,陆二小姐不如陆大小姐心定。
这个年纪最容易被蒙蔽和讨好,她是自己回到圣都最合适的凭仗。
自己也会一步步努力,努力爬回那个曾将自己和母亲扫地出门、赶尽杀绝的高门府邸中去。
等到胡宴三送陆知筝往回走后,陆知予和李杵才走了出来。
李杵仔细看着她的神色:“陆大小姐,你别看三哥和我整日厮混在一起,实际上他比我有本事的多。
“他经商天赋更是顶好,就没有他做不成的生意!三哥人也不坏,他们二人如果能在一起,不见得是件坏事。”
陆知予释然一笑:“李公子不必担心,这种事本就不是旁人能够干预的,若他们有缘分,也是二人的造化。
“倒是李公子,不必妄自菲薄,既出生在世代经商的李家,自小耳濡目染,经长辈言传身教,对于商贾一事一定也有独特的见解。
“若肯上点心,未尝不能让李家的生意更上一筹。”
“我、我吗?
“我不太行的,我爹总说我烂泥扶不上墙,就爱吃喝玩乐,要不是被三哥护着,还不知道未来是个什么样。”
李杵不好意思地说道。
“李公子不相信我的眼光?”
陆知予知道上一世的他被胡宴三害的有多惨。
但仍在全海都的商行都针对李家的时候死死支撑住了半年的光景,这样的人不该就此埋没。
“我自然相信陆大小姐!嘿嘿,那我试试认真跟掌柜们学一学,看能不能帮到家中的生意。”
经过陆知予的鼓励,李杵似乎找回了不小的自信。
陆知予走在里侧,李杵护在她周围,又落后她半步慢慢走着。
此情此景要是被他父亲李山辉看见了,定要感动的痛哭流涕。
自己那个不成器的儿子终于有几分公子样了。
陆知予接触过后发现,李杵只是莽撞单纯。
长期和胡宴三在一起受了不知多少教唆,才变得那样外人看来有些浑不吝的模样,不见得人是个坏的。
她心中叹了口气道:“李公子可还记得我同你说过的话?”
李杵头如捣蒜:“记得记得,陆大小姐和我说过的每一句话都记得。”
陆知予点头,不再戳破胡宴三的真实面目,现在说多了只会打草惊蛇。
如果李杵能记得自然最好,如果不能,就写信给祖父,让他在海都尽量帮衬一回吧。
走着走着,路边扑出来一个蓬头垢面、衣着褴褛的女子,嘴里叫喊着。
“救救我娘,救救我娘,谁来救救她!”
李杵大惊,直挡在陆知予身前不让人碰到她的衣袖。
陆知予没有躲在后面,她走出来将摔倒在地的女子扶起。
那女子的脸上全是红痕,头顶还有结痂的血迹。
拉着她的衣袖叩首:“贵人,贵人,求求你给我点银子好不好?我娘快不行了,她快要死了。”
陆知予急问:“姑娘你先别急,你需要多少银子?我看你身上也有伤,不如先带你去医馆看一看吧。”
“不不不。”
听到要带她去医馆后,女子显得格外激动。
“给我一两银子就好,我没事的,只给我娘抓药就好,谢谢贵人!谢谢!”
陆知予看对方坚决的样子,沉默几息但也没再说什么,拿出荷包打算给她。
在一旁的李杵已经掏出一叠银票,抽了张最小面额的十两递了过去。
他嗤声道:“陆大小姐别浪费自己的银子,这女人分明不想去医馆只想要银子。
“银钱而已,我给了就是。”
女子听后,脸上的表情从感激到复杂。
咬唇看了眼李杵,接过银票砰砰砰给两人咳了好几个头,然后匆匆忙忙地爬起来跑了。
“李公子此举不妥,既是出手帮了人,又何必恶言揣测,与我们而言这银子只是随手买下个新奇玩意的钱,对于她可能就是生母的救命钱。
“那女子脸上和身上都有伤,指尖亦有赤色的粉末,倘若我没看错,应是赤石脂,一味用来止血、敛疮的药材。
“那姑娘可能是苦于自己没钱,所以半夜三更跑到医馆去偷,这才被人赶了出来。”
陆知予耐心地和李杵解释。
李杵吃了一惊:“我见她拒绝和我们一起去医馆的样子,以为是害怕戳破自己的谎言。
“没想到是怕被我们知道她刚刚偷窃的事情,从而将银两收回去。
“那她一个人再回医馆,不怕再被人打吗?”
李杵再想起那女子的眼神,觉得有些愧疚。
陆知予收回目光,摇了摇头。
“医馆以济世救人为己任,想来如果不再行窃,拿着真金白银去买,应当不会有太大的意外。
“旁人帮的了一时,帮不了一世,况且倘若那姑娘看见了你我发现她难堪的事实,会更加羞愧也说不定。
“况且,如果我没猜错,李公子应当是偷偷溜出来的,天快亮了,现在启程还不晚。”
“啊、陆大小姐怎么知道?”李杵挠了挠头。
“我确是偷偷跑出来的,因为做了点错事,父亲罚我一个月都不能出门,这次回去后,应该就要被关起来了。”
二人走到客栈门口后就分别了。
离开前陆知予叫住李杵让他保密曾经见过自己的事情,也不必说看到胡宴三和陆知筝的事。
李杵点头应下:“陆大小姐放心,事关你和陆二小姐的名声,我不会乱说的。
“我不会说什么漂亮话,只愿陆大小姐无论在哪里,都没有忧愁和烦恼!”
陆知予笑了,在心中默念,“愿李公子也能够摆脱曾经的苦难,成为一个更好的人。”
作者有话说:
1.夜长争得薄情知?春初早被相思染——出自姜夔的《踏莎行》,意思是说孤寂的长夜,寄托着多少深情的相思,这一切薄情寡义之人又怎能知晓?艳丽的初春甚至也早已为深深的思念感染了。
2.文中“君思我处,我亦思君”源自宋朝刘将孙的《忆旧游》,取自“匆匆那忍别,料当君思我,我亦思君。”,意思是你想我的时候,我也在想你。
男子的声音徐徐传来。
“某无颜肖想二小姐,此去一程,山高路远,我不敢奢望。
“这是我母亲在临终前交与我的簪子,可人性贪婪,我亦如此。
“明知往后岁月悠长,情意却已无人可寄,只能唐突前来将它送给二小姐。
“只盼、盼二小姐能珍重万千,万事遂意,觅得如意郎君……”
陆知筝说不感动是假的,在那个浪花拍打海岸的时刻。
她只看到了身姿挺拔、眉目疏朗的少年,少年承接着她的窘迫,给她体贴入微的周全。
胡宴三的话未说完就被女子打断:
“胡公子,原来你信中所说的‘夜长争得薄情知?春初早被相思染’是假的吗?
“胡公子放手得实在容易!尚不知,君思我处,我亦思君。”
陆知筝含情脉脉,至此二人你来我往的试探已经全部说开。
不得不说胡宴三这招以退为进使的好,几人能看得明珠蒙尘?
何况是刚刚春心萌动女子看见心中的清风疏朗般的少年如此感伤,心中怎会没有震撼?
躲在一边的陆知予暗自咂舌。
李杵则不以为意的撇了撇嘴,也不知道三哥什么品味,陆二小姐怎么和陆大小姐比得?
不不不,三哥还是看上她的好。
他曾以为陆大小姐和娇娇娘没有什么区别,但仅仅才有过几次简单的交谈后,他就觉得陆大小姐和别人分外不同。
她是特别好的女子,陆大小姐是谁都不能觊觎的,自己配不上,三哥也是。
他们正想着,胡宴三已经开了口,像是拼命压抑着内心的激动,声音既珍重又紧张。
“某能得二小姐这句话,已此生无憾。二小姐放心,我一定好生经营生意,早日掌家。
“待你及笄,便向陆老爷求娶,好么?阿筝?”
最后那声轻如呢喃,像羽毛一样拂过陆知筝的心,她的脸庞红得如旁晚时分的漫天霞光,娇羞地点头。
“只要胡公子能实现曾经许下的诺言,在胡家的生意遍布翼国后风光迎娶我过门,给我世间女子求之不得的宠爱。
“阿筝、愿意。”
离别际,明心意。
胡宴三轻轻取下陆知筝右耳的耳坠放入怀中。
“阿筝,这只耳铛便当作你给我的信物,等我。”然后轻轻执起她的手,温柔地印下一个亲吻。
陆知筝的脸更红了:“我、我在圣都等你,你可一定要来啊。”
“傻姑娘,那是自然。”
胡宴三将她拥入怀中,还是恰当好处的力度,给了女孩足够的温存。
可陆知予看见胡宴三的脸上分明没有任何笑意,眼中尽是阴蛰。
那样心思诡谲的男子怎么会倾心一个小丫头?
如果陆知筝只是普通人家的姑娘,而不是陆家嫡二小姐,他根本不会花费心思。
胡宴三的确是这样想的,陆二小姐不如陆大小姐心定。
这个年纪最容易被蒙蔽和讨好,她是自己回到圣都最合适的凭仗。
自己也会一步步努力,努力爬回那个曾将自己和母亲扫地出门、赶尽杀绝的高门府邸中去。
等到胡宴三送陆知筝往回走后,陆知予和李杵才走了出来。
李杵仔细看着她的神色:“陆大小姐,你别看三哥和我整日厮混在一起,实际上他比我有本事的多。
“他经商天赋更是顶好,就没有他做不成的生意!三哥人也不坏,他们二人如果能在一起,不见得是件坏事。”
陆知予释然一笑:“李公子不必担心,这种事本就不是旁人能够干预的,若他们有缘分,也是二人的造化。
“倒是李公子,不必妄自菲薄,既出生在世代经商的李家,自小耳濡目染,经长辈言传身教,对于商贾一事一定也有独特的见解。
“若肯上点心,未尝不能让李家的生意更上一筹。”
“我、我吗?
“我不太行的,我爹总说我烂泥扶不上墙,就爱吃喝玩乐,要不是被三哥护着,还不知道未来是个什么样。”
李杵不好意思地说道。
“李公子不相信我的眼光?”
陆知予知道上一世的他被胡宴三害的有多惨。
但仍在全海都的商行都针对李家的时候死死支撑住了半年的光景,这样的人不该就此埋没。
“我自然相信陆大小姐!嘿嘿,那我试试认真跟掌柜们学一学,看能不能帮到家中的生意。”
经过陆知予的鼓励,李杵似乎找回了不小的自信。
陆知予走在里侧,李杵护在她周围,又落后她半步慢慢走着。
此情此景要是被他父亲李山辉看见了,定要感动的痛哭流涕。
自己那个不成器的儿子终于有几分公子样了。
陆知予接触过后发现,李杵只是莽撞单纯。
长期和胡宴三在一起受了不知多少教唆,才变得那样外人看来有些浑不吝的模样,不见得人是个坏的。
她心中叹了口气道:“李公子可还记得我同你说过的话?”
李杵头如捣蒜:“记得记得,陆大小姐和我说过的每一句话都记得。”
陆知予点头,不再戳破胡宴三的真实面目,现在说多了只会打草惊蛇。
如果李杵能记得自然最好,如果不能,就写信给祖父,让他在海都尽量帮衬一回吧。
走着走着,路边扑出来一个蓬头垢面、衣着褴褛的女子,嘴里叫喊着。
“救救我娘,救救我娘,谁来救救她!”
李杵大惊,直挡在陆知予身前不让人碰到她的衣袖。
陆知予没有躲在后面,她走出来将摔倒在地的女子扶起。
那女子的脸上全是红痕,头顶还有结痂的血迹。
拉着她的衣袖叩首:“贵人,贵人,求求你给我点银子好不好?我娘快不行了,她快要死了。”
陆知予急问:“姑娘你先别急,你需要多少银子?我看你身上也有伤,不如先带你去医馆看一看吧。”
“不不不。”
听到要带她去医馆后,女子显得格外激动。
“给我一两银子就好,我没事的,只给我娘抓药就好,谢谢贵人!谢谢!”
陆知予看对方坚决的样子,沉默几息但也没再说什么,拿出荷包打算给她。
在一旁的李杵已经掏出一叠银票,抽了张最小面额的十两递了过去。
他嗤声道:“陆大小姐别浪费自己的银子,这女人分明不想去医馆只想要银子。
“银钱而已,我给了就是。”
女子听后,脸上的表情从感激到复杂。
咬唇看了眼李杵,接过银票砰砰砰给两人咳了好几个头,然后匆匆忙忙地爬起来跑了。
“李公子此举不妥,既是出手帮了人,又何必恶言揣测,与我们而言这银子只是随手买下个新奇玩意的钱,对于她可能就是生母的救命钱。
“那女子脸上和身上都有伤,指尖亦有赤色的粉末,倘若我没看错,应是赤石脂,一味用来止血、敛疮的药材。
“那姑娘可能是苦于自己没钱,所以半夜三更跑到医馆去偷,这才被人赶了出来。”
陆知予耐心地和李杵解释。
李杵吃了一惊:“我见她拒绝和我们一起去医馆的样子,以为是害怕戳破自己的谎言。
“没想到是怕被我们知道她刚刚偷窃的事情,从而将银两收回去。
“那她一个人再回医馆,不怕再被人打吗?”
李杵再想起那女子的眼神,觉得有些愧疚。
陆知予收回目光,摇了摇头。
“医馆以济世救人为己任,想来如果不再行窃,拿着真金白银去买,应当不会有太大的意外。
“旁人帮的了一时,帮不了一世,况且倘若那姑娘看见了你我发现她难堪的事实,会更加羞愧也说不定。
“况且,如果我没猜错,李公子应当是偷偷溜出来的,天快亮了,现在启程还不晚。”
“啊、陆大小姐怎么知道?”李杵挠了挠头。
“我确是偷偷跑出来的,因为做了点错事,父亲罚我一个月都不能出门,这次回去后,应该就要被关起来了。”
二人走到客栈门口后就分别了。
离开前陆知予叫住李杵让他保密曾经见过自己的事情,也不必说看到胡宴三和陆知筝的事。
李杵点头应下:“陆大小姐放心,事关你和陆二小姐的名声,我不会乱说的。
“我不会说什么漂亮话,只愿陆大小姐无论在哪里,都没有忧愁和烦恼!”
陆知予笑了,在心中默念,“愿李公子也能够摆脱曾经的苦难,成为一个更好的人。”
作者有话说:
1.夜长争得薄情知?春初早被相思染——出自姜夔的《踏莎行》,意思是说孤寂的长夜,寄托着多少深情的相思,这一切薄情寡义之人又怎能知晓?艳丽的初春甚至也早已为深深的思念感染了。
2.文中“君思我处,我亦思君”源自宋朝刘将孙的《忆旧游》,取自“匆匆那忍别,料当君思我,我亦思君。”,意思是你想我的时候,我也在想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