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钩吻
自那一晚之后,陆知筝每日都感觉无比的神清气爽。
看着陆知予也没有那么来气了,在她的马车坐了足足四日后才回了穆邵思那里去。
这几日也是运气好,连着四天都晴空万里,陆知予的心情也不再那么沉重。
她再回圣都的执念全系于陆知筝的身上。
上一世,她由着陆知筝处处打压自己,也愿意作泥土作绿叶衬托陆知筝的美丽和优越。
让她在圣都成了有名的才女,和徐毓敏并称为圣都一对妙玉。
尽管那些诗作和策论都是偷的,但这既是你知我知的事情,又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自然没人戳破。
而执念不应该成为魔障,失去自我是万万不可的。
在夺了那些虚名和宠爱之后,她也该想想自己未来的路。
陆知予看今日的日头好,在启程后便拿出本《契书》来读。
《契书》是谋略之书,在海都时祖父就常引经据典地教导她道理。
在陆缅眼中,知识没有性别之分,没有高低之别。
满满有才情,只是太重情谊,这本书能让她学会保护自己。
彼时陆知予并未觉得《契书》有多吸引自己,她更爱《博论》一文。
《博论》讲的是大爱,朝堂以爱治人,官府以爱化人,家庭以爱育人,人人和谐共处,追求大同。
然而如今她才明白祖父的用心良苦。
青萝卷起车帷让阳光更好地洒进来,朝阳吻向陆知予的脸庞,显得那样恬静美好。
到今日为止,她们已经走了一半的路程了,虽然现在处于祁山的位置。
离闹市还有个二十几里,但更加靠近圣都也更加安全,至此是不会有强盗和山匪出现了。
陆知筝感觉全身都快要散架,提出强烈抗议中午在路上扎营休息。
陆旭酩看着大家面露疲惫的脸庞,欣然同意了。
陆知筝欢天喜地地跑下马车,她第一次感觉这山野之间的空气,是这么清新。
陆知予还是在马车上看书,微微清风带起了她的发梢,这幅画面刺痛了在一边正伸着懒腰抱怨的陆知筝。
“没想到姐姐这样爱装模作样,在马车上看得了什么书?
“别是在海都只顾着玩乐,怕被人笑话,这才在路上临时抱佛脚。”
陆知予无意和她打嘴仗,但穆邵思怕两人吵起来,连忙开了口。
“满满,爱读书是个好的,但偶尔也要休息一下,免得看坏了眼睛。”
陆知予甜甜应了,提裙下车。
陆知筝跺脚:“娘,你到底是哪边的?!”
这两天她没少和穆邵思联络感情,自从上次栽赃长姐后,母亲对她冷淡了好几分。
她可是使出了浑身解数才让母亲保证更宠爱自己一些,否则她也不能肯定自己能做出什么事来。
穆邵思被缠的没有办法,只能答应了她的要求,但在心中不免有些许的惆怅。
为什么满满不会来找自己撒娇,母女二人还是太疏远了吗?
陆知予看着那边腻在一起的一家三口,自觉走远了一些,她告诉自己融不进去的圈子,不要硬挤。
祁山的风景果真秀丽,是同广阔无垠的大海不一样的壮观。
飞鸟在深林中穿梭,在静谧的山头你来我往。
跟在身后的青萝知道小姐虽然不说,但还是有些伤心的。
明明合该一家四口其乐融融,却变成了三人一组,一人孤单影只的局面。
她目力好,环顾四周发现远处有泉水,遂往外指了指。
“小姐你看,那边好像有一片山泉,奴婢看惯了大海,但还没见过山中的湖呢。
“现在离午饭还有一会,咱们不如去那边看看?”
陆知予有意到处走走,亲眼看到的景色,远比书中读来的更为震撼。
等走到山泉边的时候也确实没有让人失望,她赞叹一句。
“清泉激流,可察底石,声潺潺得静,观游鱼得宁,诚美也。”
突然看见对面岸边有一个人正抱着一颗树探出身子去够水畔的草,她高声提醒道:“小心,那草有毒!”
那人身子一顿,转头望这边看来,脚下一滑,差点溜进水里。
陆知予又道:“这位小哥,这种草叫钩吻,外观与通泉草长相十分相似。
“通泉草可解毒、止疼,但钩吻有剧毒,服后必死无疑,小哥莫要将其弄混了。”
那人没想到竟在这山里还能见到这样的女子,清丽脱俗,又在泉边,活脱像见到了什么仙女。
愣了几息后,他顺着力道爬了上来,规规矩矩施礼。
“小姐勿惊,小的没有找错,要的就是这钩吻。若惊吓了贵人,小的在这里给您赔个不是。”
陆知予见他身着不凡,没想到只是个仆人。
听他自称便知道这小厮可能是在为自家主子办事,想到周围也许会有其他的人,她没了再逛的心思。
“无妨,本就是我多事了。”说完后便转身离开了。
在陆知予没有看见的转角处,马车里伸出一只骨节分明,肤色温润如玉的手。
小厮贺十七将刚摘的草药放进那只手中。
只见玉色和绿色赫然相交,犹如百年难遇的翠青玉,令人心惊,直称造物之神奇。
“声潺潺得静,观游鱼得宁。好通透的心境,但似乎有些求而不得的意味。”
通体为紫檀雕刻而成的马车中传来低语:“走吧,我们该回圣都了。”
青萝跟在身后,无不为陆知予感到可惜。
“小姐的医书果然没有白看,这些年要不是困在了宅院,还不知会成了什么悬壶济世的神医去。”
“都是些纸上谈兵罢了,再说,我看医书是为了给祖父调理身体,祖父年迈,我能为他做的不多。
“若要我一个小丫头扯了番布出去给人看病,指定第一天就要叫人轰走了。”陆知予摇摇头。
青萝却并不这么以为:“那是他们目光短浅,以年龄取人。
“小姐可别小看自己,奴婢和府里其他姐妹有个头疼脑热的,都是小姐开的方子,这就是真正的厉害。”
“既然青萝这样相信我,若是日后我在圣都支上了摊子,第一个就叫你拿钱出来,养活你的陆小神医。”
陆知予青葱玉指轻点青萝的胳膊。
“那是那是,奴婢将老底都掏给小姐,只盼小姐能让我长命百岁,陪着小姐一年又一年!”
二人嘻嘻闹闹地回来了。
饭食将将做好,陆旭酩转头看见陆知予。
“回来的正好,满满饿坏了吧?父亲刚刚让人去山里打了些兔子来,一起尝尝?”
这些天大女儿一直单独吃,可能还为之前的事膈应着,总是与他们不太亲近,因此他时不时就会来主动搭话。
无论是不是有天大的缘由,但终归在十年前,是他们将她遗弃在了海都。
陆知予明白过犹不及的道理,也知道自己不是从小承欢膝下的陆知筝,小性子使不了太久。
所以这段时间偶尔为之的疏远也该到此为止了。
她弯了弯眼角:“好呀,满满还未尝过山间的野味,不知道会不会别有一番滋味。”
陆旭酩也笑了,冲她直招手。
“好吃的,为父特意给你留了一只最肥美的,若觉得好,父亲再让人去打。”
户外的条件比较简陋,众人都是铺了毡团围在草堆边吃的饭。
一家四口围在炉火边,柴火上架着外表金黄的肉,散发出令人垂涎欲滴的香味。
陆旭酩抬手将两只兔腿分别递给了两个女儿:“小心烫,慢点吃。”
几人难得安静得用完了一顿不算精致的饭,陆旭酩眯着眼睛看着家人,心中喟叹。
一家人若是一直能够这样下去那该有多好,最近总是有种不踏实的感觉。
似乎风雨欲来。
尚初秋,山影随清风摇,吃完后众人就散了。
只有陆知予坐在原地,仰头发现半掩在云堆的月,一时思绪万千。
“谢汕秋,这辈子,我们不要再有交集了,可好?”
作者有话说:
看着陆知予也没有那么来气了,在她的马车坐了足足四日后才回了穆邵思那里去。
这几日也是运气好,连着四天都晴空万里,陆知予的心情也不再那么沉重。
她再回圣都的执念全系于陆知筝的身上。
上一世,她由着陆知筝处处打压自己,也愿意作泥土作绿叶衬托陆知筝的美丽和优越。
让她在圣都成了有名的才女,和徐毓敏并称为圣都一对妙玉。
尽管那些诗作和策论都是偷的,但这既是你知我知的事情,又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自然没人戳破。
而执念不应该成为魔障,失去自我是万万不可的。
在夺了那些虚名和宠爱之后,她也该想想自己未来的路。
陆知予看今日的日头好,在启程后便拿出本《契书》来读。
《契书》是谋略之书,在海都时祖父就常引经据典地教导她道理。
在陆缅眼中,知识没有性别之分,没有高低之别。
满满有才情,只是太重情谊,这本书能让她学会保护自己。
彼时陆知予并未觉得《契书》有多吸引自己,她更爱《博论》一文。
《博论》讲的是大爱,朝堂以爱治人,官府以爱化人,家庭以爱育人,人人和谐共处,追求大同。
然而如今她才明白祖父的用心良苦。
青萝卷起车帷让阳光更好地洒进来,朝阳吻向陆知予的脸庞,显得那样恬静美好。
到今日为止,她们已经走了一半的路程了,虽然现在处于祁山的位置。
离闹市还有个二十几里,但更加靠近圣都也更加安全,至此是不会有强盗和山匪出现了。
陆知筝感觉全身都快要散架,提出强烈抗议中午在路上扎营休息。
陆旭酩看着大家面露疲惫的脸庞,欣然同意了。
陆知筝欢天喜地地跑下马车,她第一次感觉这山野之间的空气,是这么清新。
陆知予还是在马车上看书,微微清风带起了她的发梢,这幅画面刺痛了在一边正伸着懒腰抱怨的陆知筝。
“没想到姐姐这样爱装模作样,在马车上看得了什么书?
“别是在海都只顾着玩乐,怕被人笑话,这才在路上临时抱佛脚。”
陆知予无意和她打嘴仗,但穆邵思怕两人吵起来,连忙开了口。
“满满,爱读书是个好的,但偶尔也要休息一下,免得看坏了眼睛。”
陆知予甜甜应了,提裙下车。
陆知筝跺脚:“娘,你到底是哪边的?!”
这两天她没少和穆邵思联络感情,自从上次栽赃长姐后,母亲对她冷淡了好几分。
她可是使出了浑身解数才让母亲保证更宠爱自己一些,否则她也不能肯定自己能做出什么事来。
穆邵思被缠的没有办法,只能答应了她的要求,但在心中不免有些许的惆怅。
为什么满满不会来找自己撒娇,母女二人还是太疏远了吗?
陆知予看着那边腻在一起的一家三口,自觉走远了一些,她告诉自己融不进去的圈子,不要硬挤。
祁山的风景果真秀丽,是同广阔无垠的大海不一样的壮观。
飞鸟在深林中穿梭,在静谧的山头你来我往。
跟在身后的青萝知道小姐虽然不说,但还是有些伤心的。
明明合该一家四口其乐融融,却变成了三人一组,一人孤单影只的局面。
她目力好,环顾四周发现远处有泉水,遂往外指了指。
“小姐你看,那边好像有一片山泉,奴婢看惯了大海,但还没见过山中的湖呢。
“现在离午饭还有一会,咱们不如去那边看看?”
陆知予有意到处走走,亲眼看到的景色,远比书中读来的更为震撼。
等走到山泉边的时候也确实没有让人失望,她赞叹一句。
“清泉激流,可察底石,声潺潺得静,观游鱼得宁,诚美也。”
突然看见对面岸边有一个人正抱着一颗树探出身子去够水畔的草,她高声提醒道:“小心,那草有毒!”
那人身子一顿,转头望这边看来,脚下一滑,差点溜进水里。
陆知予又道:“这位小哥,这种草叫钩吻,外观与通泉草长相十分相似。
“通泉草可解毒、止疼,但钩吻有剧毒,服后必死无疑,小哥莫要将其弄混了。”
那人没想到竟在这山里还能见到这样的女子,清丽脱俗,又在泉边,活脱像见到了什么仙女。
愣了几息后,他顺着力道爬了上来,规规矩矩施礼。
“小姐勿惊,小的没有找错,要的就是这钩吻。若惊吓了贵人,小的在这里给您赔个不是。”
陆知予见他身着不凡,没想到只是个仆人。
听他自称便知道这小厮可能是在为自家主子办事,想到周围也许会有其他的人,她没了再逛的心思。
“无妨,本就是我多事了。”说完后便转身离开了。
在陆知予没有看见的转角处,马车里伸出一只骨节分明,肤色温润如玉的手。
小厮贺十七将刚摘的草药放进那只手中。
只见玉色和绿色赫然相交,犹如百年难遇的翠青玉,令人心惊,直称造物之神奇。
“声潺潺得静,观游鱼得宁。好通透的心境,但似乎有些求而不得的意味。”
通体为紫檀雕刻而成的马车中传来低语:“走吧,我们该回圣都了。”
青萝跟在身后,无不为陆知予感到可惜。
“小姐的医书果然没有白看,这些年要不是困在了宅院,还不知会成了什么悬壶济世的神医去。”
“都是些纸上谈兵罢了,再说,我看医书是为了给祖父调理身体,祖父年迈,我能为他做的不多。
“若要我一个小丫头扯了番布出去给人看病,指定第一天就要叫人轰走了。”陆知予摇摇头。
青萝却并不这么以为:“那是他们目光短浅,以年龄取人。
“小姐可别小看自己,奴婢和府里其他姐妹有个头疼脑热的,都是小姐开的方子,这就是真正的厉害。”
“既然青萝这样相信我,若是日后我在圣都支上了摊子,第一个就叫你拿钱出来,养活你的陆小神医。”
陆知予青葱玉指轻点青萝的胳膊。
“那是那是,奴婢将老底都掏给小姐,只盼小姐能让我长命百岁,陪着小姐一年又一年!”
二人嘻嘻闹闹地回来了。
饭食将将做好,陆旭酩转头看见陆知予。
“回来的正好,满满饿坏了吧?父亲刚刚让人去山里打了些兔子来,一起尝尝?”
这些天大女儿一直单独吃,可能还为之前的事膈应着,总是与他们不太亲近,因此他时不时就会来主动搭话。
无论是不是有天大的缘由,但终归在十年前,是他们将她遗弃在了海都。
陆知予明白过犹不及的道理,也知道自己不是从小承欢膝下的陆知筝,小性子使不了太久。
所以这段时间偶尔为之的疏远也该到此为止了。
她弯了弯眼角:“好呀,满满还未尝过山间的野味,不知道会不会别有一番滋味。”
陆旭酩也笑了,冲她直招手。
“好吃的,为父特意给你留了一只最肥美的,若觉得好,父亲再让人去打。”
户外的条件比较简陋,众人都是铺了毡团围在草堆边吃的饭。
一家四口围在炉火边,柴火上架着外表金黄的肉,散发出令人垂涎欲滴的香味。
陆旭酩抬手将两只兔腿分别递给了两个女儿:“小心烫,慢点吃。”
几人难得安静得用完了一顿不算精致的饭,陆旭酩眯着眼睛看着家人,心中喟叹。
一家人若是一直能够这样下去那该有多好,最近总是有种不踏实的感觉。
似乎风雨欲来。
尚初秋,山影随清风摇,吃完后众人就散了。
只有陆知予坐在原地,仰头发现半掩在云堆的月,一时思绪万千。
“谢汕秋,这辈子,我们不要再有交集了,可好?”
作者有话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