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香娘

    又行数日,进了茴香城。

  陆知予找到陆旭酩:“父亲,听阿筝说明日就要到圣都了,可否在茴香城中歇上半日?

  “女儿从未见过阿筝口中说的那些玩伴,也不知道她们会否接纳满满,我想在这里买些礼物带回圣都,可以吗?”

  陆旭酩很是欣慰,大女儿能够来找自己,莫说这一个小小的请求,就是天大的事他都会估量着应下。

  他开口安慰女儿:“满满别听阿筝胡说,若圣都里有人敢欺负你,绝不用忍着,我陆旭酩的女儿还不用看别人的脸色。

  “至于礼物,也是你的一番心意,若想买什么就买,让青萝到我这里来支银子,多少都行。”

  陆知予眉开眼笑地回道:“谢谢父亲,父亲真好。”

  随后陆知予便带了青萝出门,青萝支了四千两银子。

  这么大的银两放在她怀里,感觉实在有些不安全,绿箩连忙跟紧大小姐。

  “小姐,咱们要去买什么?听说女孩都爱珠钗,小姐觉得送首饰怎样?”

  陆知予便头看她,拍拍似惊鹿一般的青萝:“不用太紧张,你想想咱们现在在哪里?”

  “在茴香城。”青萝回道。

  “那茴香城什么最有名?”陆知予又问。

  “小姐是说香料?”

  “没错,茴香城全城人均会制香,但大多是普通的熏香,送礼当然要送最好的,独一无二的香。”

  想到死前自己闻到的异香,陆知予加快了脚步。

  她们没有来城中最繁华的香楼,而是到了当地最大的人市。

  拿着马鞭的男人正奋力地抽打笼中的女子,有一个丫头被打的尤为厉害。

  “让你跑,我让你跑,你知不知道你是客人花五两银子买走的奴才?

  “被买卖就是你的命,竟然痴心妄想地说自己值三千两!

  “呸,老子看你值个屁的三千两,给我三两都不要,个赔钱货,看劳资打不打得死你!”

  青萝听得心惊,但还是挺着背走在陆知予的身前。

  “小姐,这里真的有铺子吗?看着不像有卖香的地方,那些人实在太凶残了,那些人贩子根本不把奴隶当人啊。”

  陆知予没有说话,只往前走着,那个被抽得最厉害的人就是日后名满天下的香娘子落初初。

  这人脑子不是很灵光,但制作香料的天分极高。

  在半年后会逃到圣都为富商所救,研制的香料无论是什么都卖三千两,也被称为三千香娘。

  倘若有一日,匪徒举刀杀了妇人。

  那么究竟是该责怪匪徒有罪还是刀有罪?

  罪名不在刀,不在器物,而在于执刀的人。

  落初初就是这把刀,让自己无力反抗最终死于恶人身下的刀。

  陆知予走到木笼面前站定,向地上的人一指。

  “她,多少钱?”

  那满脸横肉的男人登时放下了手中的鞭子,嬉皮笑脸地对她点头哈腰。

  “问贵人安,这贱婢只要五两银子,不、三两也行。”

  奄奄一息的落初初听见后,挣扎着爬起来,目光坚定望向来人。

  “不是三两,是三千两,我娘说,我制的香值三千两,那我也值三千两。”

  男人咬牙切齿得要揍得这贱婢说不了话,想了想还是没有动作。

  毕竟在雇主面前把人打坏了不好,医药费他可是不出的。

  “贵人莫听她胡言乱语,说来我也是倒霉,收了这样一个人。

  “明明卖出去好几次,可次次被人买走了,她又想方设法得逃了。

  “有时候是被客人抓住扔回来,有时候是被我抓回来,问她呢,就说她值三千两,这不是耍小人呢吗?

  “这次要是再卖不出去,我就将她的腿打折了,卖做老鳏夫做妾去算了。”

  原来这就是三千香娘落得终身残疾的原因,陆知予没有让男人再说下去。

  “三千两,我买了。”

  “这这这、贵人莫不是在逗小的吧?”

  怕陆知予后悔似的,立马丢了鞭子,手脚麻利地去开笼子的锁,将落初初像拎小鸡似的提了出来。

  他有些过意不去,这可是三千两银子!

  卖了她还做什么贩子,下辈子都不愁了。

  他打算买个大宅子,再找一堆丫鬟伺候着,让人人见了他都尊称一声老爷,而不是臭人贩子。

  他拿袖子快速得擦了擦落初初脸上的血。

  “贵人您看好,您要买的人可是喘着气的,要是买回去死了,小的这里不退钱的啊。”

  陆知予看他将人命作草芥,不愿再多说。

  “青萝,拿三千两给他。”

  男人急不可耐地把银票夺进手里,看了又看,最后小心地揣进了怀中。

  “还有其他人,多少钱?”

  陆知予看见笼内还有大概近二十人,有老有少,才马车大小的地方挤满了待宰的羔羊,任人挑选。

  男人眼神乱动:“剩下十九个,便宜算,一共五千两。”

  陆知予心中冷笑,人心不足蛇吞象,真当我是傻子不成?

  “五十两,卖不卖随你。”

  说完不给对方任何考虑的机会:“青萝,我们走。”

  “诶诶诶,贵人,贵人,我卖、我卖。”

  男人生怕她走了,又捡起鞭子进了笼子将人都赶出来。

  有人神情激动,感觉犹如救世菩萨来了。

  有人被关的太久,神情麻木,但统统跪下等着新主人的指示。

  陆知予接过递过来的卖身契当着众人的面一把撕碎。

  “从今日起,你们的命只属于你们自己,若有余力,大可靠自己过活。

  “擅浆洗者可去寻宅院的活计,擅烹饪者可以去客栈、饭馆碰碰气运。

  “亦可靠针线手艺赚钱糊口,我的能力有限,能为大家做的只是这些。”

  跪地的所有人惊愕地抬头,眼中满是热泪。

  她们已经做好了命如草芥的准备,习惯了如同牲畜般被买卖。

  现在有人来告诉她们,你们自由了?

  而且能够重新选择自己的生活?

  她示意青萝拿出碎银,分到众人手中。

  “这是一些过渡的银两,祝愿大家都能活着,好好活,清醒地活。”

  陆知予没有过多的停留,她没有办法真正济世,只能给予她们苦难人生中一些微薄的帮助。

  人们不停地给她磕头,将新主子的话牢牢记在心中。

  青萝扛着重伤,听见陆知予说拿三千两后,终于支撑不住昏迷过去的落初初。

  “小姐,她真的值这么多钱吗?三千两虽然不是天价,但绝不是一笔小数目了。”

  青萝有些怕小姐花的钱白费。

  “值得的,先带她去医馆,这身伤虽不致命,但也不能耽误。

  “你之后再去按着她的身量作套衣裳,里面的料子选最柔贴的,她有伤,穿着也会舒服些。

  “外袍就选普通的料子,以免陆知筝见了拿衣裳又要做文章。”

  陆知予吩咐道。

  到了医馆,大夫开的方子和她想的大体相同,但想到刚刚看见落初初身后显出的一片血红,开口向大夫询问。

  “先生这无名异开的极好,消肿祛瘀有奇效,但这味肉桂可否换成丁香?

  “肉桂活血通经,我这位妹妹近些日子可能有些不太方便。”

  大夫有些惊讶,抬眉一看,竟是个精雕细琢的小娃娃。

  想到自己精心教导的孙子那半吊子医术,感觉痛心疾首的同时顿起了爱才之心。

  “你也懂医?今年多大了?”

  “不才,略懂一些,和大夫的医术比起来还差的许多。虚岁十一了。”陆知予回道。

  那就是才十岁?孺子可教,孺子可教啊。

  “小丫头可愿跟着我学医?

  大夫一本正经地捋了捋胡须,负手道。

  “老夫没什么别的本事,就医术还拿的出手,你若愿意,今日就把师拜了,我也算是后继有人呐。”

  陆知予有点意动,但自己要做的事情不在茴香城。

  重活一世,心中总还是有些执念需要解决的。

  “幸得先生看中,但我不是茴香城人士。若是先生不嫌弃,我日后再来找先生讨教。”

  陆知予恭敬地推辞了。

  大夫感觉可惜还要再问,但落初初已经悠悠转醒。

  她想坐起来,却扯到了伤口,喉咙中发出一声呜咽。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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