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不靠谱信使
两只彩色的异瞳在微弱的光线下,闪着光。
“黑玉!”万芊幸不敢相信,这过于梦幻。
这是......林芝送给她的那只异瞳猫?有如从天而降。她试探着叫了一声,那猫“喵呜”一声,跳了开去。
“是你吗,黑玉?”
“林虎说你死了,还给你起了坟,你没死?!”
万芊幸看着猫,猫也远远看着她,好像都在辨认彼此是不是自己熟悉的那猫那人。
万芊幸慢慢走近,试着轻轻拂了一把猫毛,它的尾巴竖了起来,显然是存有戒心。这猫以前一定是有主人养的,它与人很亲近,它以前的主人应该也喜欢让它睡在床上。
万芊幸继续躺下,给猫拍拍床,让它上来。
猫却并不靠近万芊幸,它三跳两蹦,从一个角落里叼着什么东西走过来,扔在万芊幸床边。
万芊幸低头一看,直接跳了起来;那猫见状,也向后跳出去几步。
是一只死老鼠!
万芊幸笑了。开心极了。
这猫是上天送过来给她报仇的!
她给猫竖起大拇指,“你太棒了!先别走,等会请你吃饭!”
这只猫瘦骨嶙峋,万芊幸的午饭被猫吃掉了大半,它很馋里面的肉丸子,两个狮子头,都被它吃掉了。
一顿饭吃完,它允许万芊幸撸毛了。
这个地下室带着卫生间,但是没热水,万芊幸撸猫结束,感觉猫毛十分黏腻。
“给你洗一洗吧。”
“要不然,你晚上就不能上我的床。”
“同意的话,就喵呜一声给我听。”
万芊幸静默了许多天,看见猫十分激动,也不管喵星人是不是听得懂,她就说了一大堆。
让她神奇的是,她的话音落地,它真的“喵呜”了一声。
“水有点凉,你忍着点儿。”
猫果然很能忍,大约它从前体验过被人善待被人洗浴之后的舒适,它全程没有反抗,任由万芊幸给它洗了一顿冷水浴。
没了猫毛的温暖,黑猫抖得像筛糠,万芊幸也不忌讳,直接拿了自己的枕巾给它裹住,又包在被子里抱住。
黑猫很乖,全程享受人类的呵护,它微微眯着眼睛,扯着小呼噜在万芊幸怀中,睡着了。
这之后,黑猫看万芊幸就当自己主子一般。
形影不离,一起吃饭,一起睡觉。偶尔,它也会消失几天,回来后,浑身的伤,顺滑的猫毛一团糟。
万芊幸心疼之余,忽然有了点想法,既然猫可以自由出入,那么,为什么不让它带点消息出去呢?
只是,希望渺茫,谁会注意一只流浪猫呢?
万芊幸想了想,还是放弃了。
如此又过去半月,黑猫也有半月没见回来,万芊幸开始惦记忧心黑猫别是出了大事儿。
结果第二天晚上,黑猫不知何时回来,悄无声息地又睡在了万芊幸脚底下。软腻舒适暖和的给万芊幸暖着脚。
她第二天早晨才发现。
“这样可不好,动不动的留宿别处,让我怎么想?嗯?!”
万芊幸数落黑猫。
黑猫跳上万芊幸的腿,窝到她怀里撒娇。
万芊幸禁不住拿手一遍一遍撸猫。
小动物真是人类的好朋友,一句话都不用说,它们只需要撒个娇,喵呜两声,人类的心就软了下来。
即便无人陪伴,有这只猫是不是过来串个门,好像也不觉得十分孤寂。
万芊幸逗弄了一会黑猫,一人一猫玩的好不热闹。
黑猫喜欢干净舒适的地方,它大概是这些日子在外面混的辛苦,不一会儿就累了,躺在万芊幸的床上,猫肚皮朝上,四脚八叉地呼呼再度睡去。
万芊幸宠溺的看着小猫。上次的想法再度袭来,若是黑猫走了再不回来,她这一点点微渺的希望可都没有了。
说干就干。她找来一张卫生纸,铁钉的尖头早已被她磨得雪亮,她扎破指尖,一点点挤出血珠,用铁钉的尖蘸上血,慢慢一点一点写好。
用黑色塑料垃圾袋取材包住纸头,做成一个防水防雨的黑色小球,再从褥子上撕下布条裹一层黑塑料,把小球裹在中间,打成死结,最后裹着黑塑料的布条系在黑猫的脖子上。
看上去一点也不显眼。
“帮我送出去。找善心的人,跟着他们,交给他们。”
万芊幸已经习惯这样跟黑猫讲话,她以手拂着黑猫的毛,看着它的彩瞳,“希望你下次回来,我还在这里,你也还能回到这里。”
“最好的情况是,有人发现了你的秘密,还能留下你。”
“去吧,小家伙。”
黑猫一去无回,十天之后,万芊幸吃完晚饭觉得十分困倦,她躺在地铺上就睡着了。
这一次她醒过来,发现自己已经被换了地方。
但她十分确定的是,还是住在地下室。
还有一点,她也很确定,拦截她的人显然不想让她知道他是谁,但是也完全不希望她死掉。
那就是说,她有着他们图谋的某种利益。只有她活着,他们才有望达成目的。
万芊幸决定等待时机。
黑猫使者派遣出去之后,万芊幸信心倍增,虽然那只是一点微渺到几乎不可能的希望,
但是通过这件事情,她看到了另一种不放弃不虐待不苛责自己的新生命,正在一天天萌发长大。
……
万芊幸偶尔也会担心林芝,她都被如此对待,那个淳朴的姑娘更是不知道会遭遇到什么。
林芝走了之后的第二天,刘寡妇的独子林祝明就后悔了。熬过一个月后,他再也忍耐不住整夜孤身独眠。
林祝明偷偷拿了他娘一千块钱,坐火车赶到鹿城,他决意死都要找回林芝。
他要向林芝下跪,跟她保证再也不动粗,要挣好多钱,要好好爱林芝。
可是,到了鹿城之后,他就抓了瞎,只听林芝说她在律师所做保洁,可是鹿城那么多律师所!
他傻了眼,可是,总不能就这样回村里去!
林祝明决定找个干的,没钱连个睡觉的窝都没有。
在眼看钱花完的当口,已经和他厮混成熟人的小宾馆前台姑娘把他推荐到附近一家快递公司。
“小哥,只要你够勤快,吃饱肚子再租个房子住,一点问题没有!”
林祝明高中毕业,其实大学也考上了,就是学费拦住了他。他娘攒钱不容易,全是为了给他盖新房娶媳妇。
上大学能做什么?!他娘心疼那点积蓄。
林祝明只好家里蹲。
他是独子,老娘哪儿都不让去,说什么指着他养老。谁料想突然杀回来一个林芝,林祝明以前就认识她,却从没看上过她。
三年多之后再见,简直一个大变样,好看了时髦了风情万种的撩人。
乡下孩子成熟早,成年人的那点事儿都也不避讳孩子,所以林祝明身体的火被林芝撩了几回之后就熊熊燃起,一发不可收拾。
尝过滋味之后,林祝明再也放不下。
没有林芝的日子,比顿顿吃白菜土豆都难熬。
所以,他第一次违逆自己老娘的计划,自己热血沸腾的顺着本能跑到了鹿城。
林祝明年轻,精力旺盛,还读过书,他很快就熟悉了这项业务,慢慢摸出门道,递送包裹又快又多。
一个月后林祝明轻松解决了住处,他与别人合租了一间房,打算干一段时间后换个一室一厅独住。他是有计划的,将来找到林芝,俩人早晚得住到一起。
这天送完快递,从一片花园洋房的街区出来,他看见一只黑猫在草地里溜达。
林祝明多看了几眼,因为林芝喜欢养猫是村里出了名的,她尤其喜欢黑猫,异瞳猫是她的最爱。
当天任务顺利完成,林祝明车速很慢,边走边记住街道特殊地标,日后减少在途时间,送的快件多挣的钱多。
结果他从后视镜中发现,那只黑猫一路跟着他。
林祝明一拍大腿,这不就是缘分么?
他停了车,站在马路上看着猫,猫也看着他;
他一摸兜,拿出来一根火腿肠,撕开包装,一点点掰碎了放在地上。
然后他远远看着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