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某次公益酒会,正与几位投资人交谈。突然,一个熟悉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哎呀,这不是小语吗?」

  我转身,看到了那张熟悉又陌生的脸——我妈,穿着一身明显大一号的廉价名牌,脸上堆满了廉价的化妆品,正挽着一个肥头大耳的中年男人。

  她的眼神瞬间亮了起来,仿佛发现了金矿:「这是你老公?做什么工作的?房子买在哪里?孩子多大了?」

  我微微一笑,轻轻挽住身旁助理的手臂:「阿姨您好,我是林总,您是?」

  她愣住了,随即脸色变得铁青:「我是你妈!你连你妈都不认识了?」

  我假装惊讶地打量她:「您认错人了吧?我妈早就去世了。」

  「胡说八道!我是你亲妈!」她一把抓住我的手腕,指甲几乎掐进我的肉里,「你弟弟马上要结婚了,需要三十万彩礼,你...你不能不管你家人啊!」

  我甩开她的手,周围的人群开始投来好奇的目光。

  我压低声音:「阿姨,您认错人了。我确实有个母亲,但她二十年前就把我卖给了一个魔窟一样的学校,导致我最好的朋友死在那里。后来我逃出来,又被她强迫嫁给一个老男人换彩礼,我再次逃跑,靠着助学贷款才读完大学。」

  我冷笑着继续:「那个学校后来被曝光了,您知道吗?二十多个孩子死在那里,校长和老师们都进了监狱。而我那个朋友,临死前把攒的钱给了我,让我逃命。」

  周围的人群开始窃窃私语,有人拿出手机拍照。

  我妈的脸色变得煞白,她拽住我的胳膊:「你胡说!我那是为你好!你弟弟要结婚了,你不能不管你家人!」

  我轻蔑地笑了:「为我好?」

  我拿出手机,调出一张照片:「认识这个地方吗?这是监狱。

  「您猜怎么着?那个学校的校长,就是您当年亲手把我送进去的那个人,现在正在这里服刑,罪名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和非法拘禁。」

  我妈的脸开始扭曲,周围的宾客越聚越多。

  我继续说道:「至于我弟弟的彩礼?告诉他,让他自己去挣。顺便告诉您,我已经联系了律师。

  「二十年前,您把我卖给那个魔窟,涉嫌人口贩卖和虐待未成年人。我手上有足够的证据,包括当年的照片、证人证言,还有...我那个朋友的遗物。」

  我妈开始发抖,她从未见过这样的我。

  我转向周围的人群,微笑着说:「各位,今天本来是个愉快的聚会,没想到遇到了我失散多年的'家人'。相信大家也都或多或少听说过我的经历。」

  我环顾四周:「感谢各位见证,我想告诉所有人,无论你的出身多么卑微,无论你遭遇了多么黑暗的过去,只要你不放弃,总有一天,你能站在阳光下,俯视那些曾经伤害过你的人。」

  我拿出名片,递给几位看起来有影响力的宾客:「如果有人对这段经历感兴趣,或者想投资一部关于这个题材的电影,欢迎联系我。」

  说完,我优雅地转身离去,留下我妈瘫坐在地上,周围的人群议论纷纷。

  一个月后,我收到了一封律师信。

  我妈以「诽谤罪「起诉我。我笑着回复律师,附上了当年学校的立案通知书、媒体报道、以及我那个朋友留下的日记和钱袋的照片。

  三个月后,法院宣判我胜诉。

  不仅如此,我反诉我妈虐待未成年人和非法拘禁,虽然因年代久远证据不足,但足够让她在社会上身败名裂。

  我妈的「好名声」彻底毁了。

  她再也没脸去亲戚家串门,弟弟的婚事也黄了——没人愿意把女儿嫁给一个母亲如此不堪的家庭。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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