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章 被埋在床底的梦想
02
回到家,李建国还没回来。
这很正常。他的人生,由开不完的会和应酬不完的局组成。
我是这个家的后勤部长。负责保证他回到家时,有热饭热菜,有干净的地板,有洗好叠好的换洗衣物。
儿子李明浩在自己房间打游戏,耳机里传来打打杀杀的声响。
我换鞋,洗手,把剩下的饭菜热了热,端上桌。
“明浩,吃饭了。”
“知道了知道了,等会儿!”
我没再催。自己盛了碗饭,坐在空荡荡的餐桌前,一口一口地吃。
电视开着,声音很小,只是为了让这个房子显得不那么安静。
家长会的事,像一根小刺,扎在心里。不疼,但你就是没法忽略它。
吃完饭,洗完碗,拖完地。十点半。
李建浩的房间安静了,应该是睡了。
我走进主卧,李建国还是没回来。
我站在空旷的卧室中央,忽然觉得有点手足无措。
今天的活儿,都干完了。
我像一个停了发条的机器人,不知道下一步指令是什么。
目光扫过床底。那里有一个棕色的旧皮箱,上面落了层薄灰。
是我的嫁妆。
里面装着一些我从娘家带来的、现在看来土得掉渣的旧东西。
不知道是哪根筋搭错了,我鬼使神差地蹲下身,把那个箱子拖了出来。
打开箱子,一股樟脑丸和旧时光混合的味道扑面而来。
几件早就穿不下的红棉袄,一对绣着龙凤的枕套,还有一些零零碎碎的小玩意儿。
我伸手进去,在箱底摸索。
摸到一个硬硬的方块。
拿出来一看,是个A5大小的硬壳笔记本。牛皮纸的封面,已经磨得有些发白。
我愣住了。
这是我的日记本。
二十年前的日记本。
我以为早就在某次搬家时弄丢了。
我的手有点抖。
翻开第一页。
灯光下,一行略显稚嫩,但笔锋有力的钢笔字迹,就这么撞进了我的眼睛里。
“我叫陈秀珍,我想做一个记者。”
落款日期,是二十一年前的秋天。
那一瞬间,我听不见任何声音了。
耳朵里全是轰鸣。
我看着那行字,像在看一个陌生女孩的墓志铭。
这个女孩,也叫陈秀珍。
她考上了省城的大学,是她们那个小镇上第一个正儿八经的大学生。
她喜欢三毛,喜欢写东西,在校报上发过好几篇酸不拉几的豆腐块文章。
她以为自己毕业后会去报社,会背着相机走南闯北,会写出有力量的文字。
她以为她的人生会很精彩。
后来呢?
后来她大学毕业,听了家里的安排,考了个老家的闲差。
后来她相亲,认识了李建国。
李建国当时只是个小职员,但人看着精神,嘴也甜。
再后来,她就嫁给了他。
再后来,李建国步步高升,她就辞了职,生了孩子,成了全职主妇。
二十年。
像一场漫长又无声的活埋。
我把脸埋在日记本里,纸张发出陈旧的味道。
我没哭。
就是觉得,心脏那个地方,被挖空了一大块,冷风嗖嗖地往里灌。
“咔哒。”
卧室门开了。
李建国回来了。带着一身酒气和烟味。
他看到我蹲在地上,身边摊着个旧箱子,皱了皱眉。
“看什么呢?大半夜的不睡觉,在这儿招魂呢?”
他的声音带着一丝不耐烦。
我像一个做贼被抓的贼,猛地合上了日记本,手忙脚乱地往箱子里塞。
“没……没什么,就是找个东西。”我的声音干涩得像砂纸。
李建国没再理我,径直走进浴室,里面很快传来哗哗的水声。
我把箱子推回床底,把那本日记本死死地攥在手里。
它很薄,很旧。
但此刻,它烫得像一块烙铁。
我把它塞进了枕头底下,藏得严严实实。
像藏着一个天大的,见不得光的秘密。
作者有话说:
那本旧日记,是很多人藏在心底的 “另一个自己”。我们不是没有光,只是被生活磨得不敢再亮了。
回到家,李建国还没回来。
这很正常。他的人生,由开不完的会和应酬不完的局组成。
我是这个家的后勤部长。负责保证他回到家时,有热饭热菜,有干净的地板,有洗好叠好的换洗衣物。
儿子李明浩在自己房间打游戏,耳机里传来打打杀杀的声响。
我换鞋,洗手,把剩下的饭菜热了热,端上桌。
“明浩,吃饭了。”
“知道了知道了,等会儿!”
我没再催。自己盛了碗饭,坐在空荡荡的餐桌前,一口一口地吃。
电视开着,声音很小,只是为了让这个房子显得不那么安静。
家长会的事,像一根小刺,扎在心里。不疼,但你就是没法忽略它。
吃完饭,洗完碗,拖完地。十点半。
李建浩的房间安静了,应该是睡了。
我走进主卧,李建国还是没回来。
我站在空旷的卧室中央,忽然觉得有点手足无措。
今天的活儿,都干完了。
我像一个停了发条的机器人,不知道下一步指令是什么。
目光扫过床底。那里有一个棕色的旧皮箱,上面落了层薄灰。
是我的嫁妆。
里面装着一些我从娘家带来的、现在看来土得掉渣的旧东西。
不知道是哪根筋搭错了,我鬼使神差地蹲下身,把那个箱子拖了出来。
打开箱子,一股樟脑丸和旧时光混合的味道扑面而来。
几件早就穿不下的红棉袄,一对绣着龙凤的枕套,还有一些零零碎碎的小玩意儿。
我伸手进去,在箱底摸索。
摸到一个硬硬的方块。
拿出来一看,是个A5大小的硬壳笔记本。牛皮纸的封面,已经磨得有些发白。
我愣住了。
这是我的日记本。
二十年前的日记本。
我以为早就在某次搬家时弄丢了。
我的手有点抖。
翻开第一页。
灯光下,一行略显稚嫩,但笔锋有力的钢笔字迹,就这么撞进了我的眼睛里。
“我叫陈秀珍,我想做一个记者。”
落款日期,是二十一年前的秋天。
那一瞬间,我听不见任何声音了。
耳朵里全是轰鸣。
我看着那行字,像在看一个陌生女孩的墓志铭。
这个女孩,也叫陈秀珍。
她考上了省城的大学,是她们那个小镇上第一个正儿八经的大学生。
她喜欢三毛,喜欢写东西,在校报上发过好几篇酸不拉几的豆腐块文章。
她以为自己毕业后会去报社,会背着相机走南闯北,会写出有力量的文字。
她以为她的人生会很精彩。
后来呢?
后来她大学毕业,听了家里的安排,考了个老家的闲差。
后来她相亲,认识了李建国。
李建国当时只是个小职员,但人看着精神,嘴也甜。
再后来,她就嫁给了他。
再后来,李建国步步高升,她就辞了职,生了孩子,成了全职主妇。
二十年。
像一场漫长又无声的活埋。
我把脸埋在日记本里,纸张发出陈旧的味道。
我没哭。
就是觉得,心脏那个地方,被挖空了一大块,冷风嗖嗖地往里灌。
“咔哒。”
卧室门开了。
李建国回来了。带着一身酒气和烟味。
他看到我蹲在地上,身边摊着个旧箱子,皱了皱眉。
“看什么呢?大半夜的不睡觉,在这儿招魂呢?”
他的声音带着一丝不耐烦。
我像一个做贼被抓的贼,猛地合上了日记本,手忙脚乱地往箱子里塞。
“没……没什么,就是找个东西。”我的声音干涩得像砂纸。
李建国没再理我,径直走进浴室,里面很快传来哗哗的水声。
我把箱子推回床底,把那本日记本死死地攥在手里。
它很薄,很旧。
但此刻,它烫得像一块烙铁。
我把它塞进了枕头底下,藏得严严实实。
像藏着一个天大的,见不得光的秘密。
作者有话说:
那本旧日记,是很多人藏在心底的 “另一个自己”。我们不是没有光,只是被生活磨得不敢再亮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