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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路边拦了辆出租车,报了一个我从没去过的地址——区法律援助中心。
车上我翻出手机,找到了那段监控视频的云端备份。点开确认了一遍,画面清清楚楚,时间戳完完整整。
婆婆最后那一刻的画面我看了三遍,每一遍都觉得后背发凉。
三年。
那个摄像头录了三年。
三年里婆婆每一次发病、每一次呼叫、每一次我半夜爬起来给她翻身擦洗,全在里面。
还有顾旭辉三年里进过婆婆房间的次数——总共七次。
最长的一次待了十一分钟。
法律援助中心的值班律师姓周,四十来岁,戴着一副银框眼镜。听完我的情况,他把笔放下了。
“你的意思是,你有婆婆死亡时保姆见死不救的完整录像?”
“对。”
“这个涉嫌过失致人死亡。保姆作为受雇的看护人,在被看护人出现生命危险时未施救,这个是可以立案的。”
“那我能做什么?”
“报警。这个视频就是证据。但我需要提醒你——”
周律师顿了一下,推了推眼镜。
“如果保姆手里确实有你丈夫的把柄,她大概率会把这件事拿出来做交换条件。你要想清楚,你的目的是什么。”
我的目的是什么?
我坐在那间不大的办公室里,想了很久。
窗外天已经全黑了。马路上的路灯一盏一盏亮起来,橘黄色的光打在玻璃上。
我的目的从来就不是让顾旭辉坐牢。也不是让夏梦瑶赔命。
我只是不想再当那个站在队伍最后面的人了。
“周律师,如果我起诉离婚,同时提交这份视频作为对方过错的证据,婚内财产分割会怎么判?”
周律师把一份表格推到我面前。
“如果能证明你丈夫婚内出轨,加上你作为全职照护者对家庭的贡献,法院通常会在财产分割上向你倾斜。”
“房贷是你用家庭收入省下来还的?”
“对,每个月的家用他给我打卡上,我省下来的部分全还了房贷。有转账记录。”
“很好。这些都留着。”
我从律所出来的时候,手机上有十七个未接来电。全是顾旭辉打的。
还有三条微信。
第一条:沈鹿你到底去哪了?
第二条:你回来我们好好谈谈,夏梦瑶那边我来处理。
第三条:你别冲动,这个家不能没有你。
我盯着第三条看了好一会儿。
这个家不能没有你。
这话五年前他也说过。那时候他握着我的手跪在婆婆病床前。那时候我信了。
现在再看,这句话的意思不过是——这个家不能没有一个免费的保姆。
我没回他的消息。关了手机,在路边找了家快捷酒店住下了。
我接过房卡,进了房间,把门反锁。
坐在床边发了一会儿呆,然后打开手机里的录音软件。翻到三天前的一段录音。
那是婆婆去世前三天,我最后一次跟她说话。
录音里婆婆的声音含混不清,但有两句话我反复听了很多遍。
“鹿儿……那个姑娘……不是好人……你、你别信她的……”
“辉仔……糊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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